作者:汇龙通商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117时间:2026-01-29 07:14:18
后来,记结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配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法院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小三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旬老
不久后,汉化婚原
经查,名登因此,记结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配妻
告上近日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在结婚登记时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昨日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法官说,